助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珠海建立“四长联动”协作工作机制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四长联动珠海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助推珠海珠海市公安局、绿美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广东工作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本月已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院长”协作工作机制的生态意见》,标志着珠海的建设建立机制林业与公检法部门将通过“四长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形成合力,协作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法治化水平,四长联动推进林业领域行政执法、助推珠海刑事司法、绿美检察监督和审判监督有机衔接,广东工作建立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协同治理机制,生态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建立机制切实加强珠海森林资源安全治理,协作助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四长联动

资料图 珠海传媒集团 吴长赋/摄

根据该工作机制,珠海将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领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违法线索移送制度、调查取证协作制度、督促整改落实制度、警示教育制度。通过部门间建立的违法信息共享机制,珠海将加强违法线索案件移送。具体而言,公安、检察院、法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妨碍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及时将线索移交林业部门;各级林业部门发现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并将案件相关材料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各级林业部门在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管理中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等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及时向同级检察机关移交;发现符合环境保护禁止令申请条件的,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防止当事人继续实施妨碍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或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针对森林等生态资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各级林业部门可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林长制相关责任单位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相关单位逾期未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其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