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安排科技专项资金38.60亿元支持基础研究

  近日,省财广东省出台《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安对近年来广东财政多项支持政策和改革经验从立法层面予以明确,排科为广东建设更高水平的技专金亿究科技创新强省注入新动力。

  2023年基础研究财政支出136.33亿元

  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项资2023、元支2024年省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基础研究分别安排预算39.73亿元、持基础研38.60亿元,省财占比近40%,政安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排科此外,技专金亿究省财政通过压实地市责任,项资督促各地积极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元支持续加大投入,持基础研推动全省财政科技支出稳居全国第一,省财其中基础研究财政支出从2016年的4.43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136.33亿元。

  近年来,通过构建财政投入、企业投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全省全社会研发投入稳步增长,推动广东区域科技创新能力连续7年位居全国第一,研发经费、研究人员数、发明专利有效量、PCT国际专利申请等主要科技指标均保持全国首位。

  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连续8年全国第一

  近年来,广东通过创新采用“业主制”“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型科研组织形式,支持领军企业领衔或参与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目前广东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中企业牵头项目超过一半,参与项目超9成。此外,省财政统筹省科技专项资金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建立初创科技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推动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连续8年全国第一。

  广东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发挥“优势作用”,创新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现金跟投、先试用后付费等方式,探索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破解“不敢转”“不会转”的痛点难点。

  同时,通过落实大湾区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积极促进港澳高端创新人才自由流动。建立完善薪酬激励制度,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等可结合实际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水平,对做出贡献的管理人员满足一定条件的予以奖励激励,推动形成“能者多得”的激励导向。

  实施科研经费“包干制” 首创省级科技计划绩效管理改革

  《条例》对按规定简化项目预算编制,向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下放预算调剂权,强调间接费用可全部用于绩效支出,推广实施科研经费“包干制”等多项政策再次予以明确,切实为科研工作“松绑减压”,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动权。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领域开展“补改投”改革试点,推动“无偿+有偿”补投联动,实现资金使用良性循环。研究制定科研设备租赁财政支持政策,推动科研单位“以租代购”,实现降本增效。通过制定新一轮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政策,修订省创新创业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支持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2023年广东省在全国首创省级科技计划绩效管理改革,率先探索建立科技、财政部门“联合评价、结果互认”的工作机制。此次《条例》提出“强化科技计划整体绩效评价”,省财政将进一步优化科技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探索对科技项目实施分类、长周期和差异化评价考核,完善评价结果多元应用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项目评审、预算评审挂钩。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王香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