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再提高!七部门发文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

  今日(16日)下午,补贴标准步商务部、再提国家发展改革委、高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进公安部、好汽换新财政部、车旧生态环境部、补贴标准步税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新一轮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再提着力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高部

  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提高

  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期间,文进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好汽换新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车旧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补贴标准步其中,再提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高部新能源乘用车的,由原来的补贴1万元提高至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由原来的补贴7000元提高至补贴1.5万元

  中央资金支持力度加大

  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推动汽车报废更新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根据新的实施细则,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按照总体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并分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其中,对东部省份按8.5∶1.5比例分担,对中部省份按9∶1比例分担,对西部省份按9.5∶0.5比例分担。地方分担的部分,由各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朱文婷